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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公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2-32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

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2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4 月 2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2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2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 8 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

A4 号楼)公司十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祥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24,328,04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6.07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10,590,64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3.70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737,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75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737,4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37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737,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3753%。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 1 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公司南京北盛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321,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3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4%;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2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峰、虞玮

    3、结论性意见: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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