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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公用: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12-29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2-85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12 月 29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该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 7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

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7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70,000 元;公司总股本由

578,331,934 股 减 至 578,261,934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578,331,934 元 减 至

578,261,934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

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



                                       1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

件。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 8 号新城科技园科

技创新综合体 A4 号楼 18 层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联系人:王琴、芦钰

    5、联系电话:025—86383611、025—86383615

    6、电子邮箱:securities@nj-public.com

    7、邮政编码:210019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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