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关于为控股公司南京北盛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3-18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3-07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南京北盛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南京北盛置业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公司南京
北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盛置业”)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2
年4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南京北盛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
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公司南京北盛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北盛置业向银行申请34,734.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据此,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与南京银行共同签署
了担保协议。
截至2023年2月底,北盛置业在南京银行开发贷本金余额为19,525.00万元,
现因北盛置业所开发南京市NO.2019G54地块项目正常运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公司
拟就继续为北盛置业向南京银行申请的不超过19,525.00万元的银行贷款展期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自具体贷款协议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2、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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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南京北盛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本次被担保方南京北盛置业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
114.2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
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北盛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9月24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宁桥南路以西、纬五路以北
法定代表人:陈震军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
权,上海盛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北盛置业系公司控股60%的公司。
2、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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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 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北 盛 置 业 资 产 总 额 88,875.33 万 元 , 负 债 总 额
101,574.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2,699.0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56,514.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68.26万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4、北盛置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6日与南京银行签署了保证协议,为北盛置业所申请的
不超过34,734.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1、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保证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金额:人民币34,734.00万元
6、担保范围:保证人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
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
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公司本次拟为北盛置业向南京银行申请的不超过19,525.00万元的银行贷款
展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对应的实际担保金额及授权有效期均在上述已签
署的担保协议的范围内。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公司本次为北盛置业向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19,525.00万元的
银行贷款展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为满足北盛置业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
证其所开发之南京市NO.2019G54地块项目正常运营。
2、北盛置业另一股东上海盛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也已为北盛置业
向南京银行的贷款提供了全额担保。北盛置业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公司,
公司拥有其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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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北盛置业向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19,525.00万元的银
行贷款展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北盛置业向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19,525.00万元的银行贷款展期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为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其所开发之南京市
NO.2019G54地块项目正常运营。
北盛置业另一股东上海盛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也已为北盛置业向
南京银行的贷款提供了全额担保。北盛置业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公司,公
司拥有其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
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北盛置业向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19,525.00万元的银行
贷款展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9,925.00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
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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