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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宜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 宜化    公告编号:2018-1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
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
知》”),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公司将按照《修订
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
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
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
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
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
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
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
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
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
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
目、“营业外支出” 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
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新增“设定受益
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
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
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对公
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
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
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是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
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