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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宜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1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八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八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审
议事项发表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投资三羟甲基丙烷及其配套装置项目的议案
    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
年产 2 万吨/年三羟甲基丙烷及其配套装置项目,项目建成后将作为
公司精细化工产品的新基地,为进一步发展 TMP、NPG、PE 等多元醇
和光引发剂、聚氨酯等涂料下游产业打下基础,将成为公司转型升级
的一个方向和重要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投资该项目。该议案尚
须提交 2018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独立意见:公司对章程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构成的修订,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该议案尚须提交 2018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恬恬       吴伟荣        王红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