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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宜化: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 宜化                 公告编号:2018-12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宜化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
 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章节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章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 9-15 名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董事会    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不设职工董事。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第八章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
监事会    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
          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      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      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
          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监事会由 2 名职工代表及 1 名股东代
          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        表组成。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
          持监事会会议。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监事会应当包括 4 名职工代表及 1       式民主选举产生。
          名股东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