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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宜化:关于对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2-04-21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04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1.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普宜化”)由宜
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邦普”)和湖北宜化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宜化肥业”)共同投资,其中,宜化肥业持有邦普宜化
35%的股权。为满足邦普宜化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邦普宜化股东拟同
比例增资共 113,549.20 万元,其中宜化肥业拟以其持有的湖北宜化江
家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家墩矿业”)100%股权对邦普宜
化增资 39,742.22 万元,宜昌邦普拟以现金方式对邦普宜化增资
73,806.98 万元。增资完成后,邦普宜化注册资本变更为 123,549.20
万元,宜化肥业对邦普宜化的出资比例保持不变。宜昌邦普、宜化肥

业、邦普宜化各自履行审批程序后,拟共同签署《增资协议书》(以
下简称“增资协议”)。
    2.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宜化肥业
拟以其持有的江家墩矿业 100%股权对邦普宜化增资,同意签署增资
协议,同意按照增资协议约定修改邦普宜化章程,并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全面履行增资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宜昌邦普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宜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皓

    住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 57-5 号创新创业

服务中心 6213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4F3J7T8P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15 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

专用材料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有色

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

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邦
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95%,时疆持股 5%。

    实际控制人:曾毓群、李平。

    经查询,宜昌邦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宜昌邦普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宜化肥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春来

    住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 399 号

    注册资本:29,596.93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7707978962

    成立日期:2005 年 4 月 18 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

营的品种)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

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硫酸、磷酸、氟硅酸钠生

产(有效期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磷酸销售(限厂内范围企业

生产的磷酸销售);化工技术咨询;改性塑料、填充塑料(不含危险

化学品)生产、销售;柴油销售(限柴油的闭杯闪点均大于 60℃)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宜化肥业 67.57%的股份,湖北宜化新动能

纾困专项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宜化肥业 32.43%的股份

    与本公司关系:宜化肥业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查询,宜化肥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邦普宜化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时疆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17 日
    住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 57-5 号创新创业
服务中心 6213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第二、三类
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
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
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邦普宜化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化肥业的参股公
司。
    经查询,邦普宜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邦普宜化的资产总额为 327,576,606.53
元,负债总额为 230,112,211.95 元,净资产为 97,464,394.58 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邦普宜化一体化电池材料配套化工原料项目处于建
设期,尚未正式投产。

    3.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增资前股权结构            增资后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宜昌邦普            6,500           65%    80,306.98          65%

宜化肥业            3,500           35%    43,242.22          35%

合计               10,000        100%     123,549.20        100%

    4.增资方式
    宜化肥业拟以其持有的江家墩矿业 100%股权出资。江家墩矿业
的主营业务为:磷矿开采及加工、销售;采选矿技术研发及相关技术
咨询服务;磷矿资源投资;化肥、化工产品、机械设备、汽车配件、
建筑材料、电器设备、日用品批发。经查询,江家墩矿业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评报字
(2021)第 484 号《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拟以股权作价出资涉及的
湖北宜化江家墩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江
家墩矿业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总资产账面价值 16,914.36
万元,评估价值为 52,999.83 万元,增值额 36,085.47 万元,增值率
213.34%;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3,257.61 万元,评估价值为 13,257.61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656.74 万元,评估价值为
39,742.22 万元,增值额 36,085.48 万元,增值率 986.82%。净资产增
值率较高主要是由于矿业权原始取得的价格较低,矿业权评估值较账
面值增值 33,788.08 万元,增值率达 980.60%。
    定价政策:宜化肥业拟以江家墩矿业经评估确认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为依据,对邦普宜化增资 39,742.22 万元;宜昌邦普以现金方式
对邦普宜化同比例增资 73,806.98 万元。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宜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丙方: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2.投资金额: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宜昌邦

普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 73,806.98 万元;宜化肥业以其

持有的江家墩矿业 100%的股权进行增资,评估价格为 3,9742.22 万

元。本次增资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变更为 123,549.20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 80,306.98 万元,占股 65%,乙方出资 43,242.22

万元,占股 35%。

    3.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应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相应出资。

其中,宜昌邦普应将出资额汇入目标公司账户,宜化肥业应将其持有

的江家墩矿业 100%的股权转让给目标公司,并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4.违约条款:任一方未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出资义务的,

每延期一天,应按照延期未出资额的万分之一向目标公司支付违约

金。经书面催告后仍未履行出资义务,守约方有权选择:①各股东按

照实际出资额享有目标公司股权;②解除本协议并退还违约方已出资
额(如有),同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 2,000 万元。任一方违反本

协议承诺和保证的,则其应向其他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00 万元。

各方确认,该等违约金系对守约方因违约方前述违约可能遭受的损失

的合理弥偿,任何情况下违约方均不会寻求对该等违约金的金额进行

调整,但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

实际损失金额。

    5.过渡期损益: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股权出资完成之日的期间

内(即“过渡期”),江家墩矿业产生任何损益,该等损益由宜化肥

业享有或承担。

    6.其他:①协议签订后,各方应共同确认目标公司章程的修订,

目标公司应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②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

效。

       五、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是积极推进邦普宜化一体化电池材料配套化
工原料项目建设,争取项目尽早投产见效;
    2.本次增资符合公司优化和升级磷化工产业布局的发展战略,对
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六、其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增
资后续进展情况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