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05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6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 52 号 6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卞平官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7 名, 代表股份数量 156,822,7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66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名,代表股 份数量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小组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37 名,代表股份数量 156,822,77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66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 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共计 36 名,代表股份数量 3,496,5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894%。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 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 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包括以下 10 个子议案: 1.为新疆宜化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支行申 请 的 13,587.20 万 元 借 款 按 公 司 在 新 疆 宜 化 的 持 股 比 例 对 其 中 2,704.85 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156,737,6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457%;反对 8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6%;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411,482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662%;反对 8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52%;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6%。 2.为新疆宜化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的 12,748.80 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 2,537.01 万 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156,737,6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457%;反对 8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6%;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411,482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662%;反对 8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52%;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6%。 3.为新疆宜化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 9,640.00 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 1,918.36 万元借款提 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156,737,6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457%;反对 8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6%;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411,482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662%;反对 8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52%;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6%。 4. 为 新 疆 宜 化 向 浦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昌 吉 市 支 行 申 请 的 9,939.50 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 1,977.96 万元 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156,737,6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457%;反对 8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6%;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411,482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662%;反对 8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52%;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6%。 5.为新疆宜化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申请的 5,600.00 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 1,114.40 万元借款提 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156,737,6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457%;反对 8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6%;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3,411,482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662%;反对 84,1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52%;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6%。 6.为新疆宜化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猇亭支行申请 的 11,200.00 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 2,228.80 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156,737,6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457%;反对 8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6%;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411,482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662%;反对 8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52%;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6%。 7.为新疆宜化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申请 的 23,200.00 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 4,616.80 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156,737,6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457%;反对 8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6%;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411,482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662%;反对 8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52%;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6%。 8.为宜化肥业向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营业部申请的 10,458.00 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153,434,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8397%;反对 3,386,7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96%;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1116%;反对 3,386,782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598%;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6%。 9.为宜化肥业向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营业部申请的 2,978.04 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153,434,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8397%;反对 3,386,7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96%;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1116%;反对 3,386,782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598%;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6%。 10.为宜化肥业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岸支行申请的 11,999.00 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153,434,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8397%;反对 3,386,7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96%;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1116%;反对 3,386,782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598%;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李萌律师、秦小兵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