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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宜化:关于对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2-06-29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07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增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湖北
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肥业”)和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丹利”)拟对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松滋肥业”)同比例增资共 39,215.69 万元,其中,宜化肥业

拟对松滋肥业增资 20,000 万元,史丹利拟对松滋肥业增资 19,215.69
万元。增资完成后,双方对松滋肥业的出资比例保持不变。宜化肥业、
史丹利各自履行审批程序后,拟共同签署《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
资协议”)。
    2. 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宜化肥业对

松滋肥业增资 20,000 万元。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史丹利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文班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15,688.4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1998 年 7 月 15 日
    住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

    经营范围:盐酸(副产品)生产销售。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
混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缓控释肥料、水溶肥料、水溶性肥
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物菌肥、微生物菌剂、复合微生物菌剂、
土壤调理剂、各种作物专用肥及其他新型肥料的研发、生产、化肥原
材料的销售;硫酸钾的生产、销售;农药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仓
储服务;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股东高文班持股 23.12%,
股东高进华持股 15.08%,其余为公众持股。
    与本公司的关系:史丹利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
    经查询,史丹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宜化肥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春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9,596.93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2005 年 4 月 18 日

    住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 399 号
    经营范围: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
营的品种)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

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硫酸、磷酸、氟硅酸钠生产(有效期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磷酸销售(限厂内范围企业生产的磷酸销售);
化工技术咨询;改性塑料、填充塑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

柴油销售。(限柴油的闭杯闪点均大于 60°C)(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宜化肥业 67.57%的股份,湖北宜化新动能
纾困专项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宜化肥业 32.43%的股份。

    经查询,宜化肥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东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8,431.37 万人民币
    设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9 日
    住所:松滋市陈店镇全心村(临港工业园通港大道旁)
    经营范围: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制造、销售;硫
酸、磷酸、氟硅酸、氟硅酸钠制造、销售(有效期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持有松滋肥业
51%的股份,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松滋肥业 49%的股

份。
    经查询,松滋肥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17,170,871.52               2,073,682,971.66
负债总额                  1,422,577,416.30               1,610,811,421.82
净资产                      594,593,455.22                 462,871,549.84
    项目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47,715,752.60               2,136,333,785.72
利润总额                    155,009,180.05                 340,933,646.46
净利润                      131,721,905.38                 316,333,478.12

    3.增资方式
    根据《增资协议》及大信专审字[2022]第 2-00175 号《专项审计
报告》,松滋肥业在审计期间(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实现的损益为 21,833.59 万元,计提的专项储备为 125 万元,合
计 21,958.79 万元。该 21,958.79 万元归宜化肥业享有。松滋肥业将其
中 1,958.79 万元分配给宜化肥业。宜化肥业以松滋肥业审计期间实现
损益分配 1,958.79 万元后的 20,000 万元转为对松滋肥业的出资 20,000
万元,直接作为松滋肥业留存收益;史丹利以货币资金方式对松滋肥
业出资 19,215.69 万元,计入松滋肥业资本公积。
    4.增资前后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不变
                                                                      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方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宜化肥业         40,000.00              51%       40,000.00               51%

   史丹利          38,431.37              49%       38,431.37               49%

    合计           78,431.37          100%          78,431.37              100%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乙方: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2.增资金额

    甲乙双方各自按照在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
增资后,甲乙双方在目标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变。
    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 2-00175 号),目标公司

在审计期间(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实现的损益为
21,833.59 万元,计提的专项储备为 125 万元,合计 21,958.79 万元。
各方同意该 21,958.79 万元归甲方享有。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生效之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中 1,958.79 万元分配给甲方并支付至甲方账户。
    目标公司本次增资 39215.69 万元,其中甲方以目标公司审计期
间实现损益分配 1,958.79 万元后的 20,000 万元转为对目标公司的出

资 20,000 万元,直接作为目标公司留存收益;乙方以货币资金方式
对目标公司出资 19,215.69 万元,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
    3.支付方式
    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货币资金方式的增资价款采取一次性缴
付的方式。乙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全额支付

至目标公司账户。
    本次增资不涉及目标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不变。

    4.其他
    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按股权比
例归属于甲乙双方,甲乙双方可根据股权比例对公司账上可分配利润

进行分配。
    5.违约责任
    若未缴付方未按期足额缴付以上增资价款的,应按照未缴付部分
的 0.1%/日的标准向已缴付方支付违约金。
    五、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松滋肥业资本实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和长
远利益,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