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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宜化: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29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078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
的形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在公司 6 楼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位,实际出席监事 3 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是李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
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
                               1
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

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与会监事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要求及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

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
实施。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

                              2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
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除宜化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范围包括符合

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和
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

复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以现
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总量。若公司在上述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
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
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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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

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
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
竞价方式确定。
    宜化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市场询价过程,承诺接受竞价结果并
以与其他投资者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如果本次发行没有
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或无人认购,宜化集团将继续参与认购,
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作为认购价格。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含
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且不超过 16,000 万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中,宜化集团拟以现金认购总额不低于 30,000 万元(含
本数)且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本数),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宜化

                               4
集团持股比例不低于 17.08%且不超过 30%。
    在前述范围内,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

息、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
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宜化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其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
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
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限售安排。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5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
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含本
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
 1                                                   356,786              250,000
       级项目
                 合计                                356,786              25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
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
以置换。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编制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拟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发行对
象,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暨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议案》

                               7
    鉴于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募集资金,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
体情况,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编制了《湖北宜化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
管理、专款专用,并拟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开户银行,办理与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次发行中,宜化集团拟以现金认购总额不低于 30,000 万元(含
本数)且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本数),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宜化
集团持股比例不低于 17.08%且不超过 30%。为明确公司与宜化集团
之间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公司与宜化集团
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暨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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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

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出具了《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函》。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
者,充分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10
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
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及时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
中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起止日期、
具体认购方法以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根据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
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并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
包括但不仅限于适当调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方式、
发行起止日期、具体认购方法以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
项;
    3.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具体

                              11
投资安排、募集资金注资方式等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并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实际募

集资金额,对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4.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而
修订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

事项除外),根据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
整;
    5.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

及股权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
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相关协议;
    6.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设立事宜,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相关的验资手续;
    7.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
大合同;
    8.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及上市事宜,包括制作、修改、
签署、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申报及上市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
并办理相关的申报及上市事宜;
    9.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
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10.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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