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湖北宜化:关于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09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
 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
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的控股子
公司,长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为加强与财务公司的金融
合作,满足公司流动性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拟与财务
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
司及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票据及其他金融服务。
    2.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对
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
见。该项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宜化集团需回避
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关联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8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法定代表人:刘宏光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
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
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从事同业拆借、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须办理许可手续后
经营)
    股权结构:宜化集团持有财务公司80%股权、湖北双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10%股权、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
司10%股权。
    2.主要业务及相关财务数据
    财务公司是于2011年9月30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成立的办理集团成员单位金融业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许可
证》编号为00942738,机构编码为L0134H342050001。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财务公司经营下列本外
 币业务:(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
 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对成员单位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6)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7)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从事同业拆借、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
     财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4,765.67
负债总额                                                  280,476.18
净资产                                                     64,289.49
             项   目               2021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88.13
净利润                                                         158.55

     3.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贷
 款、结算、票据及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
 币资金每日余额不得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
 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得超过8,000万元人
 民币。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票据及其他金融服
 务,按照以下定价政策执行:
    1.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
    2.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
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为推动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协助乙方及乙方控
股子公司实现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等目标,经友
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信等”原则,由甲方为乙
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
    2.金融服务内容: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如下内容的金融服务:
    (1)吸收乙方及控股子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不得超过
20亿元人民币;
    (2)为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
    (3)为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甲方业务范围内的金融服务;
    (4)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在甲方贷款的累计
应计利息金额不得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3.金融服务原则:甲方在为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
服务业务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
    (2)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
(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

债风险,满足乙方支付需求。
    4.其他: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
章后成立,并在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叁年。未尽事宜,双方适时签订补充协议,以资
恪守。
    原《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金融服务协议》同时废止。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
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优于或低于
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且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方便、快捷,有
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资金需求、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
    八、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存款余额32,261.14万元,贷款余额33,700.00万元,偿付利
息支出403.68万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765.10万元,支付贴现息100.75
万元;委托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余额为40,634.32万
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均未超
过200,000万元人民币,连续十二个月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
司贷款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未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前,对《关于与湖北
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继续为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票据、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

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期间,对《关于与湖
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由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票据、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优于或
低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且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方便、快捷,
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资金需求、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
    2.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条件公平,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依法合规。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
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