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3-02-22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3-01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
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
告进行追溯调整,对 2021 年度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产生影响。
2.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约 2,100 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
损失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回收情况,公司对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的账龄组合进一步细分,并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相应的调
整。
2023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5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
(一)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会计估计变更前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5 5
1至2年 10 10
2至3年 30 30
3 年以上 50 50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会计估计变更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5 5
1至2年 10 10
2至3年 30 30
3至4年 50 50
4至5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该计量方式从
2019 年沿用至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为使会计估计更贴合公司业务实际,
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的精细化管理,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组合进
一步细分,并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
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 2021 年
度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2. 公司基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的账龄
结构以及 2022 年的销售、回款情况为基础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后,预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约 2,100
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组合进一步细分,并对预期
信用损失率进行相应调整,符合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合理地反映细分后各类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同意自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本议案发表“同
意”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湖
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