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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宜化: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27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3-02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
合的形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6 日在公司 6 楼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位,实际出席监事 3 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李刚先生。董事会秘书
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与会董
事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及条件,同意公司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种
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
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
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除宜化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范围包括符合规定
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2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和自然人
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本次
发行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

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
认购。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总量。若公司在上述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
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
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票的发
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3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
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宜化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市场询价过程,承诺接受竞价结果并
以与其他投资者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如果本次发行没有
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或无人认购,宜化集团将继续参与认购,
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作为认购价格。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且不超过 16,000
万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中,宜化集团拟以现金认购总额不低于 30,000 万元(含
本数)且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本数),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宜化
集团持股比例不低于 17.08%且不超过 30%。
    在前述范围内,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

                              4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
息、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
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6.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宜化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其认购本次
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
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
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限售安排。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
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5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含本数),募
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
 1                                                   356,786              250,000
       级项目
                 合计                                356,786              25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
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

                                        6
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编制了《湖北宜化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的募集资
金使用编制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7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可 行 性 分 析 报 告 ( 修 订 稿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专项账户,实行专
户专储管理、专款专用,并拟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开户银行,办理与
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募集资
金,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鉴
于上述情况,本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
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详见巨潮资

                                      8
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因此公

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暨签订<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次发行中,宜化集团拟作为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总额不低于
3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本数),中国证监会
与深交所已发布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为进一步明确公司与宜化集团
之间在本次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公司与宜化集团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暨签订<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9
《证券日报》。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
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出具了《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
承诺函》。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10
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及时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湖北宜化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

但不限于:
    1.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按照
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募集资金使用、具体认购办法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
项;
    2.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
呈报、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股份认购合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
中的相关协议等,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同意、注
册等手续;
    3.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报送、修改、补充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监管部门的相关审核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方案;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进行完善和相
应调整(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
决的事项除外);
    4.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

                             11
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
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及总额度内,根

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市场条件变化、本次发行情况等,调整募集资金
投入的优先顺序、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具体安排,办理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申报、备案,确定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签署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有关事宜;批准与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在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
新的要求或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
的要求(包括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
况等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7.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决定采取借款、增资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8.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有新的规
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
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根据国家
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
的相关审核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难以实施、

                               12
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向特定对象发
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或者按照新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
宜;
    10.在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

他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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