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机械: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6-12-13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6-72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
订)规定,为满足公司开展深港通业务的需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
将具体修改内容公告如下:
原第四十二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
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
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
“弃权”。
现修改为:第四十二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
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
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
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
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
“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