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6-75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8日(星期四)以书面方式发出, 会议于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以现场与非现场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7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监事7人, 分别为李格女士、张守航先生、许庆文先生、季东胜先生、 林海先生、李昊先生、孙辉先生。其中监事孙辉先生以非现 场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 事会针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后, 1 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同意公司向有关部门提交 发行申请。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64,728.4342万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515,600万元人民 币。 本议案由本次监事会进行逐项表决,逐项审议表决结果 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 式。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日(2016年12月13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3.13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 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本次发行对象为上海华信国际集团工 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工业”)、湖州盈灿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灿投资”)、湖州泰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元投资”)、湖州泰 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熙投资”),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人民币3.13元/股计算,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数量预计为不超过164,728.4342万股(含本数), 3 根据公司与发行对象于2016年12月12日分别签署的《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金额(元) 华信工业 638,977,635 2,000,000,000 盈灿投资 449,201,277 1,406,000,000 泰元投资 399,361,022 1,250,000,000 泰熙投资 159,744,408 500,000,000 合计 1,647,284,342 5,156,000,000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上述认购金 额除以发行价格的数字取整(即尾数直接忽略)。 在上述发行数量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审批机关核准情况以及公 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确定最终的发行 数量及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 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515,6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 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金额 1 智能化地下空间施工装备制造项目 60,203 42,236 高端装备智能 2 高空作业平台智能制造项目 123,460 95,870 化制造项目 3 智能化物流装备制造项目 120,450 80,270 4 环境产业项目 智能化压缩站项目 64,000 43,006 5 工程机械升级 大型桩工机械产业化升级技改工程项目 48,280 17,250 6 及国际化项目 印度工程机械生产制造基地投资项目 132,642 99,953 7 徐工机械工业互联网化提升项目 43,383 37,015 8 增资徐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0 合计 692,418 515,6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 位之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 的资金需要,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在不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以及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 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 调整。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5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须 经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主管部门批准、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 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该议案涉及的10项表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1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徐工集团工程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6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6 年 12 月 13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在 2016 年 12 月 13 日 “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次发行对象为华信工业、盈灿投资、泰元投资和泰熙 投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华信工业、盈灿投资、 泰元投资、泰熙投资分别持有公司7.38%、5.19%、4.61%和 1.85%的股份(其中泰元投资、泰熙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均为 杭州新俊逸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其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6.46%),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 份的股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7 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在 2016 年 12 月 13 日 “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在 2016 年 12 月 13 日 “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与特定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 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在 2016 年 12 月 13 日 “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与特定认购对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 2016 年 12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 12 月 13 日 刊 登 在 “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相关的具体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以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 事宜,签署与本次发行及股权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9 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3.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的前 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范围之内,与 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书或其他相 关法律文件; 4.根据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 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材料。如 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 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 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 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 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5.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批准和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有关 股本和注册资本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报请有关政府主管 部门核准或备案,办理相关的变更事宜;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有关主 10 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 对募集资金用途具体安排和实施进行细化和调整; 9.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 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 许的范围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 行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等) 进行修订、调整,修订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 关事宜; 10.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 核准文件,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 日; 12.在上述授权的基础上,并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 长,并同意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之人士办理上述事项。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2月12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