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机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四)2016-12-15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徐工机械
股票代码:000425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湖州泰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新俊逸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红丰路 1366 号 3 幢 1211-2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湖州泰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新俊逸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红丰路 1366 号 3 幢 1211-21
签署日期:2016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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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持股变动尚须经江苏省国资委等主管部门批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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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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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公司、上市公司、徐工机械 指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元投资 指 湖州泰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熙投资 指 湖州泰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信工业 指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盈灿投资 指 湖州盈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徐工机械按人民币 3.13 元/股的价格向华信工业、盈灿
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投资、泰元投资和泰熙投资发行不超过 1,647,284,34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徐工机械向华信工业、盈灿投资、泰元投资和泰熙投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非公开发行 1,647,284,342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从 0%增加至 6.46%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指
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省国资委 指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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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湖州泰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湖州泰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湖州市红丰路 1366 号 3 幢 1211-24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新俊逸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章春海)
认缴出资额: 180,000 万元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
经营范围:
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6 年 5 月 11 日
合伙期限: 2016 年 5 月 11 日至 2031 年 5 月 10 日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1MA28C9J849
通讯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红丰路 1366 号 3 幢 1211-24
主要出资人 乔文东
联系电话: 1865715071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姓名 章春海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长期居住地 杭州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杭州新俊逸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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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元投资、泰熙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杭州新俊逸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此,泰元投资、泰熙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湖州泰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湖州泰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湖州市红丰路 1366 号 3 幢 1211-21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新俊逸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章春海)
认缴出资额: 60,000 万元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未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成立日期: 2016 年 5 月 11 日
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合伙期限: 2016 年 5 月 11 日至 2031 年 5 月 10 日止
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30501MA28C9J68K
码:
通讯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红丰路 1366 号 3 幢 1211-21
主要出资人 王敏桦
联系电话: 1865715071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姓名 章春海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长期居住地 杭州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杭州新俊逸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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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元投资、泰熙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杭州新俊逸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此,泰元投资、泰熙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元投资、泰熙投资分别认购徐工机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399,361,022 股、159,744,408 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泰元投资、泰熙
投资成为上市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为 6.46%。
二、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处置其在上市
公司已拥有的权益或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权益的具体计划。
如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徐工机械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泰元投资、泰熙投资未持有徐工机械股票。
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的约定,泰元投资、泰熙投资将分别以 125,000
万元、50,000 万元的现金认购徐工机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发行价格 3.13
元/股(若徐工机械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
次认购价格应作相应调整)计算,将合计认购徐工机械股 559,105,430 股份,发
行后泰元投资、泰熙投资合计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将占发行日徐工机械发行在外的
全部已发行股票数量的 6.46%。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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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泰元投资 - - 399,361,022 4.61%
泰熙投资 - - 159,744,408 1.85%
合计 - - 559,105,430 6.4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1、认购新股的数量和比例
泰元投资、泰熙投资分别以 125,000 万元、50,000 万元的现金认购徐工机械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发行价格 3.13 元/股(若徐工机械股票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认购价格应作相应调整)计算,将认
购徐工机械 559,105,430 股股票,占发行完成后徐工机械发行在外的全部已发行
股票数量的 6.46%。
2、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徐工机械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
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日(2016 年 12 月 13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3.13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注: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徐工机械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泰元投资、泰熙投资在徐工机械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及有权机关核准
后,按照徐工机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要求,根据
《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中约定的支付方式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
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徐工机械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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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情况
2016 年 12 月 12 日,徐工机械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
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本次认购。
本次认购尚需取得的批准包括:
1、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得对本次发行具有审批权限的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部门及其他有权机关批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获得徐工机械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权机关核准。
四、目标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
泰元投资、泰熙投资认购徐工机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
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泰元投资、泰熙投资与上市公司之间未发生任何重大交
易。
2016 年 12 月 12 日,泰元投资、泰熙投资与上市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泰元投资、泰熙投资通过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为徐工机械做强高端
装备制造、智能装备制造、做大环境产业等升级转型提供战略性的资金支持。双
方将充分利用各自资源,着眼长远,稳定合作,相互支持,相互促进,谋求共同
发展,实现互利双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及《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外,泰元投资、泰熙投资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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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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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湖州泰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章春海
签署日期: 2016年 12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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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湖州泰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章春海
签署日期: 2016年 12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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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一)置备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 26 号
(二)联系电话:0516-87565621
(三)联系人: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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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湖州泰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章春海
签署日期: 2016 年 12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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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湖州泰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章春海
签署日期:2016年 12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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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股份有限公司 区驮蓝山路 26 号
股票简称 徐工机械 股票代码 000425
浙江省湖州市红丰
湖州泰元投资合伙 路 1366 号 3 幢
企业(有限合伙) 1211-24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湖州泰熙投资合伙 注册地 浙江省湖州市红丰
企业(有限合伙) 路 1366 号 3 幢
1211-21
增加□ 减少□不变,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数量: 0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 0%
行股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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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 559,105,430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 6.46%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 否 □√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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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湖州泰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章春海
签署日期:2016 年 12 月 14 日
18
(以下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湖州泰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章春海
签署日期:2016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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