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机械:独立董事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16-12-31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
加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临时),根据《关于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
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临
时)审议的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飞
跃先生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此,同意提名王飞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王飞跃先生在提交股
东大会选举前,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
2016 年 12 月 29 日
独立董事(按姓氏笔画为序):
陈开成 林爱梅 薛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