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陈开成先生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 独立董事陈开成先生辞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 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任期限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 陈开成先生因六年任期届满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辞去独立董 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陈开成先生 的辞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自辞职 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017 年 5 月 25 日 独立董事签字(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飞跃 林爱梅 周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