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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徐工机械: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5-31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7-34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简称权益分派方案),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
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007,727,655 股为基数,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0.15 元 ( 含 税 ), 共 计 需 分 派 现 金 股 利
105,115,914.83 元(含税)。2016 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一致。
自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
实施权益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 司 2016 年 度 权 益 分派 方 案为 : 以公 司 现 有 总 股本
7,007,727,65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0.15 元(含税;
                                                                 - 1 -
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35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 10 股派 0.1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
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
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
款 0.0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6 月 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6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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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

       1     00*****940       徐州铜山冶金炉料公司

       2     00*****987       徐州汇福集团公司

       3     00*****998       合肥冶金机械厂

       4     00*****001       河南省商丘地区物资协作开发公司

       5     00*****002       无锡市轴承厂

       6     00*****024       铜山县茅村乡农具厂

       7     00*****028       山东煤田地质机械厂

       8     00*****032       徐州彭源工程机械厂

       9     00*****036       杭州西子机械有限公司

       10    00*****037       沈阳飞宇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11    00*****042       长江液压件厂二分厂销公司

       12    00*****044       山东程堂铁屑加工再生厂

       13    00*****047       徐州矿山设备制造二厂

       14    00*****059       杭州市政材料设备供应公司

       15    00*****063       北京八利达商贸公司

       16    00*****064       四川建机公司二经营部

       17    00*****071       湖南江雁机械厂

       18    00*****072       徐州环宇科技开发公司

       19    00*****074       宜兴工程机械维修中心

       20    00*****077       河北巨鹿县前扬机件厂

       21    00*****085       安徽桐城滤清器厂

       22    00*****087       山东郓城机电设备修造公司

       23    00*****088       扬州道路产业总公司

       24    00*****851       上海知维商贸有限公司

       25    00*****415       徐州市润达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6    08*****395       河南省鹿邑县农机修造厂

       27    08*****202       上海涨林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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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08*****599   宜兴轴承厂

        29   08*****951   徐州中联机电厂

        30   08*****008   徐州海外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31   08*****341   北京滚针轴承厂

        32   00*****068   徐州天龙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33   08*****497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34   00*****379   王民

        35   00*****462   陆川

        36   00*****380   李锁云

        37   00*****959   吴江龙

        38   00*****680   费广胜

        39   01*****463   蒋根林

        40   01*****737   李志伟

        41   02*****373   宋希谦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5 月 18 日至
登记日:2017 年 6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
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股东在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现金红利在原托管券
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驮蓝山路 26 号
    咨询联系人:刘敏芳
    咨询电话:0516-87565621
    传真电话:0516-87565610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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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登记公司权益分派预付款通知;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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