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情况进行了新增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 2017 年度生 产经营所需要的。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 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鉴于此,同意《关于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2017 年 10 月 27 日 独立董事签字(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飞跃 林爱梅 周玮 秦悦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