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机械: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8-01-29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 2017 年 1-11 月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
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
公司对 2018 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
和金额是公司 2018 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公司关联交易
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鉴于此,同意《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2018 年 1 月 26 日
独立董事签字(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飞跃 林爱梅 周玮 秦悦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