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9-27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9 年 4 月 23 日,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新 增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新增与潍柴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等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16,000 万元。 表决情况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次交易不存在回 避表决的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内容详 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 (二)新增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公司与新增关联方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16,000万元,具体如下: - 1 - 单位:万元(不含税) 2019 年 2018 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原预计 调整后 1-3 月已发 关联人 新增金额 度发生 类别 内容 金额 金额 生金额(未 金额 经审计) 潍柴动力股份有 采购材料、 0 77,000 77,000 26,432 55,590 限公司 产品 陕西法士特齿轮 采购材料、 0 19,000 19,000 10206 15,563 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 一、向关联 陕西重型汽车有 采购材料、 方采购材 0 8,000 8,000 0 0 限公司 产品 料或产品 陕西汉德车桥有 采购材料、 0 12,000 12,000 1,842 7,751 限公司 产品 小计 116,000 116,000 38,480 78,904 新增预计总金额 116,000 116,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资本:79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内燃机、液压产品、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及配套 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 钢材销售;企业管理服务(以上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 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母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787,379万元,净资产 3,931,865万元,营业收入3,989,305万元,净利润674,283万元。 2.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 2 - 住 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西段与枣园南路交汇处西 北角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资本:25,67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变速器、齿轮、锻件等汽车零部件的设计、 开发、制造、销售服务(汽车的整车生产及改装除外);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进料加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444,791万元,净资产894,120 万元,营业收入1,392,368万元,净利润131,148万元。 3.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住 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资本:370,63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本企业生产的汽车、汽车零部件及发动机的销售、 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中外合资经营、 合件生产‘三来一补’业务;汽车组装、改装,售后服务;房屋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018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116,387万元,净资产664,643 万元,营业收入5,112,001万元,净利润118,706万元。 4. 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 住 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袁宏明 - 3 - 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车桥及车桥零部件的科研、生产、制造、销 售、服务业务;生产科研所需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 备件、零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00,471万元,净资产209,820 万元,营业收入822,837万元,净利润24,685万元。 (二)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任董事张泉担任其公司董事 2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拟任董事张泉担任其公司董事 3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拟任董事张泉担任其公司董事 4 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 公司拟任董事张泉担任其公司董事 以上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3款规定的关 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双方履约能力良好,在采购材料和产品、接收劳务和服务等 关联交易中,双方均严格依照双方约定进行交易,不存在需要承 担违约责任等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单 笔具体交易价格系依据前述定价原则,由双方在签订具体合同时 约定。 结算方式:单笔交易完成后,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 - 4 -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已签署相关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限为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框架协议项下任一笔具体 关联交易发生时由交易双方另行签订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形成原因及目的 公司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有多年合作历史,在 产品研发、制造、供应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始终保持着良好的战略 合作关系,双方共同打造了各自行业领先的竞争优势。为加强零 部件的数量、型号及产品与公司产品的匹配程度,严控公司产品 质量,公司选择向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采购材料和产 品是合理、经济的选择。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允。公司各 项业务均独立于关联方,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不构成公司对关联 方的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有利公司经营的同时保持了 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 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王飞跃先生、林爱梅女士、 秦悦民先生、周玮先生对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 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 的利益。 - 5 -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意见 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实际,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 关制度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开 展业务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没有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独 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三)保荐机构意见;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或意向书;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