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徐工 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新增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新增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公司拟任张泉先生 为公司董事。张泉先生在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及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述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公司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新增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19 年度总金额为 116,00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不含税) 2019 年 1-3 月 关联交 关联交 原预计 调整后金 2018 年度 关联人 新增金额 已发生金额 易类别 易内容 金额 额 发生金额 (未经审计) 潍柴动力股份有 采购材 0 77,000 77,000 26,432 55,590 限公司 料、产品 陕西法士特齿轮 采购材 一、向关 0 19,000 19,000 10,206 15,563 有限责任公司 料、产品 联方采 陕西重型汽车有 采购材 购材料 0 8,000 8,000 0 0 限公司 料、产品 或产品 陕西汉德车桥有 采购材 0 12,000 12,000 1,842 7,751 限公司 料、产品 小计 116,000 116,000 38,480 78,904 新增预计总金额 116,000 116,000 1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资本:79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内燃机、液压产品、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及配套产品的设计、开 发、生产、销售、维修、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钢材销售;企业管理服务(以 上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总资产6,787,379万元,净资产3,931,865万 元,营业收入3,989,305万元,净利润674,283万元。 2、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西段与枣园南路交汇处西北角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资本:25,67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变速器、齿轮、锻件等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销 售服务(汽车的整车生产及改装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进料加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444,791万元,净资产894,120万元,营业收 入1,392,368万元,净利润131,148万元。 3、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住 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工业园 2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资本:370,63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本企业生产的汽车、汽车零部件及发动机的销售、出口业务;本 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 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件生产‘三来一补’业务;汽车组装、改 装,售后服务;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116,387万元,净资产664,643万元,营业收 入5,112,001万元,净利润118,706万元。 4、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 住 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袁宏明 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车桥及车桥零部件的科研、生产、制造、销售、服务业务; 生产科研所需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的销售;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8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00,471万元,净资产209,820万元,营业收入 822,837万元,净利润24,685万元。 (二)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任董事担任其公司董事 2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拟任董事担任其公司董事 3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拟任董事担任其公司董事 4 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 公司拟任董事担任其公司董事 以上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 3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3 双方履约能力良好,在采购材料和产品、接收劳务和服务等关联交易中,双 方均严格依照双方约定进行交易,不存在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等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单笔具体交易价格 系依据前述定价原则,由双方在签订具体合同时约定。 结算方式:单笔交易完成后,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已签署相关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限为 2019 年 1 月 1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框架协议项下任一笔具体关联交易发生时由交易双 方另行签订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形成原因及目的 公司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有多年合作历史,在产品研发、制造、 供应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始终保持着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共同打造了各自行 业领先的竞争优势。为加强零部件的数量、型号及产品与公司产品的匹配程度, 严控公司产品质量,公司选择向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采购材料和产品 是合理、经济的选择。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允。不存在关联方利用关联 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各项业务均独立于关联方,与关联方 的业务往来不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有利公司经营 的同时保持了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 4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 过了《关于新增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没有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 决。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前向我们提供 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和《关于新增2019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 责的态度,对此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和了解,同 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了新增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2019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公司关联交 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定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鉴于此,同意《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实际,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实际需 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没有关联董事 5 需要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 俊 李维嘉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