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徐工机械: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9-04-27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18 Jihui Road,
                                     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 18 号        9-10/F of Building A,
                                     联创科技大厦 A 座 9-10 层     Lianchuang Mansion,
                                                 邮编:210036               Gulou District,
                                                                   Nanjing, China,210036

                                                 大成 Salans FMC SNR Denton McKenna Long
                                                                               dentons.cn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成宁(2019)股字第 175 号

致: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接受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
券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
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
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1/8
                                              大成 Salans FMC SNR Denton McKenna Long
                                                                            dentons.cn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于
2019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19-17)。公告载明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时间、地
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有关事项。公告刊登的日
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十五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
于2019年4月26日下午2:30在公司总部大楼706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
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下午3:00至2019年4月26日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与会股东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996,713,409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2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统计并确认,在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36,448,182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6.85%。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
                                                                         2/8
                                             大成 Salans FMC SNR Denton McKenna Long
                                                                           dentons.cn




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大会提交表决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
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
致;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
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22,488,9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98%;反对 10,672,5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150,4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88.1182%;反对 10,672,5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1.8818%;弃权 0 股。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按揭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和海外经销商融
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

    2.1 关于为按揭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8
                                              大成 Salans FMC SNR Denton McKenna Long
                                                                            dentons.cn




    表决结果:同意 3,533,036,5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反对 1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
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698,0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反对 12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392%;弃权 0 股。

    2.2 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3,036,5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反对 1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
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698,0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反对 12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392%;弃权 0 股。

    2.3 关于为海外经销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3,036,5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反对 1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
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698,0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反对 12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392%;弃权 0 股。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2,999,3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5%;反对 13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
弃权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4/8
                                              大成 Salans FMC SNR Denton McKenna Long
                                                                            dentons.cn




    表决结果:同意 3,533,029,4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反对 13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
弃权 0 股。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其中:

    5.1 发行人

    表决结果:同意 3,533,029,4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反对 1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
弃权 7100 股。

    5.2 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3,533,029,4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反对 1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
弃权 7100 股。

    5.3 发行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3,533,029,4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反对 1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
弃权 7100 股。

    5.4 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 3,532,952,4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4%;反对 20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
弃权 7100 股。

    5.5 担保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3,532,952,4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4%;反对 20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
弃权 0 股。

                                                                         5/8
                                              大成 Salans FMC SNR Denton McKenna Long
                                                                            dentons.cn




    5.6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3,533,029,4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反对 1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
弃权 7100 股。

    5.7 拟上市交易场所

    表决结果:同意 3,533,036,5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反对 1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
弃权 0 股。

    5.8 债券偿还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 3,533,029,4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反对 1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
弃权 7100 股。

    5.9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3,533,029,4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反对 1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
弃权 7100 股。

    6.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权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3,029,4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反对 1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
弃权 7100 股。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
法有效。
                                                                         6/8
                                           大成 Salans FMC SNR Denton McKenna Long
                                                                         dentons.cn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7/8
                                           大成 Salans FMC SNR Denton McKenna Long
                                                                         dentons.cn




(本页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沈 永 明                            朱     昱




                                 经办律师:



                                                   任天霖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