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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徐工机械:“16徐工02”2020年付息公告2020-10-22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0-45
   债券代码:112462      债券简称:16徐工02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6 徐工 02”2020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徐工02”,
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462”)将于2020年10月26日支付
2019年10月24日至2020年10月23日期间的利息。
     1.债券登记日:2020 年 10 月 23 日。
     2.债券付息日:2020 年 10 月 26 日。
     3.每手(面值 1,000 元)“16 徐工 02”付息人民币 35.50
元(含税)。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发行人)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发行的本期债券至 2020 年 10
月 24 日将期满 4 年。根据公司“16 徐工 02”《2016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
书》、《关于“16 徐工 02”赎回选择权行使、票面利率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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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关于“16
徐工 02”投资者回售结果公告》有关条款,本期债券将进行
付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 债券简称:16 徐工 02。
    3. 债券代码:112462。
    4. 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投资者在 2019 年 9 月 4
日-6 日对其持有的“16 徐工 02”申报了部分回售,回售完
成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6 徐工 02”债券
规模为 14.96607 亿元。
    5.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 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
    7. 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 5 年期,本次票面利
率 3.55%。
    8. 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
起支付。
    9. 起息日:2016 年 10 月 24 日。
    10.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10 月 24 日为上一个
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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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24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下一付息日起息日:2020 年 10 月 24 日。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55%。每手面值 1,000 元的本期
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
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每手(面值 1,000 元)“16 徐
工 02”实际派发利息为 28.4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每手(面值 1,000 元)“16 徐工 02”
实际派发利息为 35.50 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0 年 10 月 23 日。
    2.债券除息日、付息日:2020 年 10 月 26 日。
    四、付息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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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10 月 23 日(该日期为
债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16 徐工 02”的债券持
有人。
    五、付息办法
    1.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2.公司将会在本次派息款到帐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
券的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
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
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
他机构)。
    3.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
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
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
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
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
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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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
税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
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 26 号
    联系人:刘敏芳
    联系电话:0516-87565621
    传真:0516-87565610
    邮政编码:221004
    2.主承销商、受托事务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联系人:王文龙
    联系电话:021-38677931
    传真:021-50688712
    邮政编码: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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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联席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联系人:郭婷婷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880
    邮政编码:200063
    4.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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