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机械: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度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三)2021-06-16
债券代码:112814.SZ 债券简称:18 徐工 Y1
债券代码:149211.SZ 债券简称:20 徐工 01
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1 年度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三)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2021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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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徐工集团工程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
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
“受托管理人”)编制。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徐工集团工
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招商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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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简称 存续规模 起息日 到期日 票面利率 债券偿还情况 其他
20.00
18徐工Y1 2018-12-10 2021-12-10 4.08% 按时付息 无
亿元
20.00
20徐工01 2020-08-25 2023-08-25 3.72% 按时付息 无
亿元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述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
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并对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作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工程机械及成套设备、专用汽车、建筑工 围:工程机械及成套设备、专用汽车、
程机械、物料搬运设备及配件、矿山机械、 建筑工程机械、物料搬运设备及配件、
环卫机械、商用车、载货汽车、工程机械 矿山机械、环卫机械、商用车、载货汽
发动机、通用基础零部件、仪器、仪表、 车、工程机械发动机、通用基础零部
衡器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租 件、仪器、仪表、衡器研发、设计、制
赁、安装、维修、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施 造、加工、销售、租赁、安装、维修、
工;二手机械再制造、收购、销售、租赁。 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施工;二手机械再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 制造、收购、销售、租赁。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
技术推广。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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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特种设备设计;
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
理;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
(具体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应当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应
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 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
情况。 基本情况。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单独或合并持 (一)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单独或合并
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董 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董
事,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单独或合并持有 事,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10%以下股份的股东最多可以提名 (二)监事会或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一名董事,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监事,提交
股份的股东提名董事的人数不得超过公 股东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
司董事会人数的 1/3。 公司工会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
(二)监事会或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提名,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监事,提交 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股东大会选举。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对于独立董事
10%以下股份的股东最多可以提名一名 的提名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监事,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
的股东提名监事的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
事会人数的 1/3。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
公司工会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
提名,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对于独立董事的
提名有特别规定的, 从其规定。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重大事项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经与发行人确认,发行人修改《公司章程》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
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招商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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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
《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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