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机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2021-06-24
证券代码:112814 证券简称:18 徐工 Y1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徐工集团工
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
规定及约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
托管理人”)作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的受托管理人,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开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债券持
有人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形成了会议决议。现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3 日上午 10:00 至 11:30
3、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3 号楼招商大厦 16
层第一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债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2 日
7、见证律师:田宇、王苏北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 5 人,合计持
有具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 14,500,000 张,占本期债券全部持有人所
持表决的 72.5%。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所列明的 1 项审议议案:《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等
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4,500,00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议案获得本期债券全部持有人
所持表决 72.5%同意,达到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形成有
效决议。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田宇、王苏北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法律
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