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1-93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查询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 公司”)拟通过向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有 限”或“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徐工有限(以 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吸收合并”)。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 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徐工集团 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 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草 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吸收 合并相关的事项。 - 1 -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上市类第 1 号》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徐工机械股票的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取得了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 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 更明细清单》、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买卖 公司股票的人员出具的承诺函,本次吸收合并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涉及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重组 报告书》中披露的释义相同。 一、本次交易内幕知情人核查范围、自查期间 (一)本次交易中的内幕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徐工机械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徐工有限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 责人); - 2 - 4、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5、其他知悉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的机构和自然人; 6、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 子女)。 (二)本次交易中的内幕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中的内幕知情人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2021 年 4 月 7 日)前 6 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即 2020 年 10 月 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 二、本次交易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及其性质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内,上述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徐工机械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除中信证券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机构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 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徐工机械股票的情形。中信证券买卖徐工机械 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序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自查期末持 股票账户 自查期间 号 (股) (股) 股数(股) 1 自营业务股票账户 2020.10.6-2021.9.29 26,572,500 28,064,900 167,392 2 信用融券专户 2020.10.6-2021.9.29 0 0 671,900 3 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 2020.10.6-2021.9.29 29,991,264 49,163,253 478,300 - 3 - 本次自查期间内,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累计买入徐工 机械股票 26,572,500 股,卖出徐工机械股票 28,064,900 股;信 用融券专户没有买卖徐工机械股票;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累计 买入徐工机械股票 29,991,264 股,卖出徐工机械股票 49,163,253 股。截至自查期末,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徐工机械股 票 167,392 股,信用融券专户账户持有徐工机械股票 671,900 股, 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徐工机械股票 478,300 股。 中信证券买卖股票的自营业务账户(除股东账号为 089****278、089****471 的自营账户外),为通过自营交易账户 进行 ETF、LOF、组合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资,以及依法通过 自营交易账户进行的事先约定性质的交易及做市交易,根据中国 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规定,该类自营 业务账户可以不受到限制清单的限制。上述账户已经批准成为自 营业务限制清单豁免账户。 股东账号为 089****278、089****471 的自营账户在上述期间 的买卖交易,均发生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披露重组信息的时间 (2021 年 4 月 20 日晚)之前,系基于自营账户相关部门的独立 决策、独立运行,未获知或利用投行获取的内幕信息,相关买卖 行为不违反内外规的要求。 - 4 - 中信证券已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未公开信息知情人 登记制度》等制度,其投资银行、自营业务之间,在部门、人员、 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办公场所相互隔离,能 够实现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在公司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 务间的有效隔离,控制上述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 易的发生,避免中信证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员工 与公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除上述情况外,中信证券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在自查期间没有泄露本次重组的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徐 工机械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也 未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综上,本次自查期间内,中信证券相关股票账户持有和买卖 徐工机械股票均依据其自身独立投资决策,在自查期间没有泄露 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徐工机械股票,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也未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 易的行为,不构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幕交易行为。 (二)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自查期间内,相关自然人在二级市场买卖徐工机械股票 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期 累计买 累计卖 自查期末 - 5 - 号 间 入(股) 出(股) 持股(股) 交易对方金石彭 衡之有限合伙人 2020.10.13-2 1 王小霞 江阴兴澄特种钢 12,000 227,900 0 铁有限公司董监 020.11.4 高之近亲属 交易对方金石彭 衡之有限合伙人 2020.10.13-2 2 王娅頔 江阴兴澄特种钢 20,000 252,400 0 铁有限公司董监 021.1.25 高之近亲属 交易对方徐工集 2021.2.2-202 3 郑红艳 团董监高之近亲 20,000 184,500 0 属 1.3.22 交易对方徐工集 2020.11.6-20 4 魏明静 2,000 2,000 0 团董监高 20.11.9 中介机构经办人 2021.5.17-20 5 黄闽玉 6,800 3,800 3,000 员之近亲属 21.9.8 交易对方上海港 2020.11.13-2 6 卢建杰 25,500 25,500 0 通员工 021.2.5 中介机构经办人 2020.11.3-20 7 沈 彤 2,200 2,200 0 员之近亲属 21.2.24 中介机构经办人 2021.2.9-202 8 孙 娟 0 5,100 0 员之近亲属 1.2.26 交易对方上海港 通之执行事务合 2020.10.27-2 9 刘珅君 伙人港通(上海) 1,000 1,000 0 资产管理有限公 020.12.7 司董监高 交易对方天津民 朴厚德之普通合 2021.4.21-20 10 王 钊 伙人北京鲸象资 60,000 60,000 0 产管理有限责任 21.4.22 公司董监高 11 夏得昌 徐工机械员工 2021.2.2-202 7,700 7,700 0 - 6 - 1.2.18 2020.11.2-20 12 孙 柳 徐工机械员工 4,100 2,800 1,300 21.9.29 2020.11.4-20 13 李 栋 徐工有限员工 9,500 6,900 2,600 20.12.8 交易对方宁波创 翰之普通合伙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 2021.3.12-20 14 王昌茹 1,400 1,000 400 区中新融创投资 21.4.21 管理有限公司董 监高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况,根据上述相关人员出具的承诺文件 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上述相关人员确认其在自查期间内买卖 徐工机械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和个人对证券市 场、行业发展趋势和徐工机械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而进行,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此外,上述相关人员 承诺在承诺文件签署日至徐工机械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徐工机械 宣布终止本次重组期间,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之规 范性文件规范股票交易行为,不会再买卖徐工机械股票。 经核查,除上述披露情况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自然人在本 次自查期间内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徐工机械股票的情形。 综上,本次自查期间内,上述人员持有和买卖徐工机械股票 均系基于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和个人对证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 - 7 - 和徐工机械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而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构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幕交易行为。 三、结论 针对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公司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与相关各方签署保密协议或约定有关保密 条款,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和信 息提前泄露的情形。 本次自查期间内,上述机构和人员持有和买卖徐工机械股票 均系基于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对证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徐 工机械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而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构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