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于设立天津徐工海河源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董事 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临时)前向我们提供了 《关于设立天津徐工海河源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此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 员进行了询问和了解,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2 年 7 月 26 日 独立董事签字(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飞跃 况世道 周玮 耿成轩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