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机械:“20徐工01”2022年付息公告2022-08-23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2-85
债券代码:149211 债券简称:20徐工01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 徐工 01”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0徐
工01”,债券代码“149211”)将于2022年8月25日支付2021
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24日期间的利息3.72元(含税)/张。
1.债券登记日:2022 年 8 月 24 日。
2.债券付息日:2022 年 8 月 25 日。
3.每手(面值 1,000 元)“20 徐工 01”付息人民币 37.20
元(含税)。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发
行人”)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发行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品种一)(简称“20 徐工 01”、“本期债券”)将
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支付自 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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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一)募集说明书》和《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 债券简称:20 徐工 01。
3. 债券代码:149211。
4. 发行规模:人民币 20 亿元。
5.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 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
7. 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 3 年期,票面利率
3.72%。
8. 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
起支付。
9.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2 年 8 月 25 日。
10.支付方式及金额:本息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
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
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
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
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
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
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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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
金。
11.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8 月 25 日为上一个计
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
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
等级为 AAA。
15.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7.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
1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72%。每手面值 1,000 元的本期
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 37.2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
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每 1,000 元派发利息 29.76 元;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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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投资者实际每 1,000 元
派发利息 37.20 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2 年 8 月 24 日
2.债券除息日、付息日:2022 年 8 月 25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8 月 24 日(该日期为债
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2.公司将会在本次派息款到帐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
券的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
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
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
他机构)。
3.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
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
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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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
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
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
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
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 2021[34]号)等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
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和增值税。因此,对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取得的
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 26 号
联系人:刘敏芳
联系电话:0516-87565621
传真:0516-87565610
邮政编码:221004
2.主承销商、受托事务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
联系人:刘威、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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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57783107
传真:010-57783100
3. 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联系人:周洋、盛伟
联系电话:0516-66601555
传真:0516-82022990
4.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联系人:浦航、张扬凡
联系电话:021-38565454
传真:021-38565900
5.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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