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徐工机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14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3-27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3:30
     2.召开地点:公司 706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陆川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下统称股
东)413 人,代表股份 7,420,801,9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 1 -
数的 63.44%。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股份 2,997,236,2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2%。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403 人,代表
股份 4,423,565,7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2%。
    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披露了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况世道
先生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其中董事长杨东升先生、董事夏泳泳先生、副总裁王庆祝先生、
刘建森先生、宋之克先生、孟文先生、单增海先生因公务未能出
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 2 -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统计结果
                                                                                  合计投票结果
                                        出席会议有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序
                  议案名称              表决权的股份                   占有效                  占有效                  占有效   表决结果
  号                                                                                                        股数
                                            总数         股数(股)    表决权    股数(股)    表决权                  表决权
                                                                                                          (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420,801,988   7,413,264,337 99.898%     7,537,651     0.102%            0   0.000%    通过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议案 2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7,420,801,988   7,345,263,854 98.982%    75,538,134     1.018%            0   0.000%    通过
         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议案 3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7,420,801,988   7,345,463,854 98.985%    75,338,134     1.015%            0   0.000%    通过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议案 4   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7,420,801,988   7,345,501,954 98.985%    75,300,034     1.015%            0   0.000%    通过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 5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420,801,988   7,394,807,901 99.650%    25,994,085     0.350%            2   0.000%    通过
议案 6   关于为按揭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及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为按揭业务提供担保额度
 6.1                                     7,420,801,988   7,249,193,020 97.687%   153,592,140     2.070% 18,016,828     0.243%    通过
         的议案



                                                                                                                        - 3 -
                                                                                合计投票结果
                                      出席会议有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序
                  议案名称            表决权的股份                   占有效                  占有效                 占有效   表决结果
  号                                                                                                      股数
                                          总数         股数(股)    表决权    股数(股)    表决权                 表决权
                                                                                                        (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6.2                                   7,420,801,988   7,249,193,020 97.687%   153,592,140     2.070% 18,016,828    0.243%    通过
         额度的议案
         关于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担
 6.3                                   7,420,801,988   7,249,193,020 97.687%   153,592,140     2.070% 18,016,828    0.243%    通过
         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议案 7                                   7,420,801,988   7,315,690,163 98.584%   101,834,165 1.372% 3,277,660       0.044%    通过
         额度的议案
               注 1:议案 1 至议案 6 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 4 -
          (三)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合计投票结果
                                    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表决权的中小
  号                                                                  占有效表                 占有效表     股数     占有效表
                                    股东股份总数     股数(股)                  股数(股)
                                                                      决权比例                 决权比例   (股)     决权比例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
议案 2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607,884,578    3,532,346,444    97.906%    75,538,134    2.094%            0    0.000%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
议案 3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3,607,884,578    3,532,546,444    97.912%    75,338,134    2.088%            0    0.000%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 6
         关于为按揭业务提供担
 6.1                                 3,607,884,578    3,436,275,610    95.244%   153,592,140    4.257%    18,016,828   0.499%
         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
 6.2                                 3,607,884,578    3,436,275,610    95.244%   153,592,140    4.257%    18,016,828   0.499%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为供应链金融业务
 6.3                                 3,607,884,578    3,436,275,610    95.244%   153,592,140    4.257%    18,016,828   0.499%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5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昱 任天霖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