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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徐工机械: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9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
求,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了解,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担保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
险,保证公司的资产安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担保实际发生总额为 9,446,012.43 万元,
占 公 司 2022 年 末 经 审 计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5,325,396.80 万 元 的 177.38% ; 公 司 实 际 担 保 总 余 额 为
11,010,075.81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的 206.75%。上述对外担保均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需要的审议程序,并对存在的风险进
行了揭示。上述担保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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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二、关于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交易活动均已履行
了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按照相关的规定,对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不存在没有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
项。不存在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
况。




                                      2023 年 4 月 29 日


独立董事:
耿成轩   况世道   杨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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