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粮控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9-03-30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19)第 010002 号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二、 报告附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执业资格复印件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A d d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阜 外 大 街 1 号 四 川 大 厦 东 座 1 5 层
F15,Sichuan Building East,No.1 Fu Wai Da Jie,Xicheng District,Beijing,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6 8 3 6 4 8 7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6 8 3 6 4 8 7 5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19)第 010002 号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控股公司”)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
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
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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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京粮控股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炼
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云飞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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