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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粮控股:关于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公告2021-07-17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 B    公告编号:2021-033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仅在于表达各方的合作意愿,有效期为一年,如果各方
进一步协商并达成共识,有法律约束力的安排将在最终协议中予以反映,能否顺利实施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均正常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作备忘录签订情况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与青岛西海
岸新区管理委员会、路易达孚(中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路易达孚”)签
订《合作备忘录》,拟联合在山东地区打造完整食品产业链集群,各方坚持优势互补、
互利共赢,扎实推进项目落地,本合作备忘录表达了各方研讨协商合作目的和未来合作
模式的共同意愿。

    本次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及投资金额履行相应的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备忘录对手方介绍

    1、甲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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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西海岸新区是国务院批复的第九个国家级新区,位于胶州湾西岸,是青岛主城
区之一。新区以海洋经济发展为主题,享有省级行政管理权限,是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
的龙头,规划建设了十大功能区,是中国国家级园区数量最多、功能最全、政策最集中
的区域之一。

    2、乙方:路易达孚(中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嘉渊

    注册资本:5,000 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路易达孚集团的重要成员之一,在中国广泛开展集团业务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 A 栋 24 层 02 单元

    3、丙方: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少陵

    注册资本:72,695.0251 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主营业务:油脂油料加工销售及贸易和食品制造

    住所:海口市滨海大道珠江广场帝豪大厦 29 层

    4、最近三年公司与上述其他对手方未发生同类交易情况,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
其他对手方经营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作备忘录主要内容

    1、合作背景:甲、乙、丙三方决定就推动项目落地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合作目标和合作重点:乙方与丙方将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合作建设饲料蛋白及副

产品、饲料、养殖及食品科技产业中心项目,项目涵盖饲料蛋白加工、食用油加工、高

端饲料、水产养殖、粮食集散贸易、冷链物流、创新食品产业、生物柴油等产业。项目
拟分为三期建设,预计总投资超过 10 亿美元。项目落地及建设具体事宜如涉及甲、乙、


                                        2
丙三方各自权利义务的,应在后续签订的最终协议中商定。

       3、协议期限及终止:合作备忘录在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有效期为一年。如果各方进一步协商并达成共识,有法律约束力的安排将在最终协

议中予以反映。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基于合作备忘录仅为各方表达合作意愿,相关具体合作内容尚待公司与相关方
进一步协商确认,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
经营的影响需视项目后续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2、合作备忘录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仅在于表达各方的合作意愿,有效期为一年,如果各方
进一步协商并达成共识,有法律约束力的安排将在合作协议中予以反映,能否顺利实施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合作备忘录涉及的项目和投资额仅为各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战略性、框架
性约定,其法律效力及对交易各方的约束力较低,具体合作项目与投资额均以后续签订
的合作协议为准,合作协议的签订时间、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后续具体合作事项
及交易金额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中国证券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协议对方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1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   《湖南城陵矶新    2019 年 7   公司与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签署



                                             3
      委员会、中储粮油脂有   港区管委会招商     月2日       了《岳阳油脂加工项目合资合作协

      限公司、中央储备粮岳   合作协议书》                   议》,合资公司京粮(岳阳)粮油

      阳直属库有限公司                                      工业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

                                                            记手续。

      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
                             《合作框架协       2021 年 4   已完成项目拟选址,正进行项目可
2     司、中国储备粮管理集
                             议》               月8日       行性研究论证。
      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本合作备忘录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
未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 164,877,598 股股份解除
限售并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 露的 《海 南京 粮控 股股份 有限 公司 关于限 售股 份解 除限 售提示 性公 告》
(2021-028)。

    3、本公告披露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
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股份
的减持计划。

    七、备查文件

    1、《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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