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 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 服务,满足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 李江武 杨占武 戴隆松 2019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