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资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29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国家五部委 2008 年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
和 2010 年 4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
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
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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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股份公司本部以及下属矿业板块及房地产开发板块企业
及其他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
按照目前公司的业态,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内部审
计、人力资源和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项目开发及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业务、
销售业务、合同管理、投资管理。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
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其中,重点关注的业务和事项主要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规范的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
权限,形成了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召
集、召开股东大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建立了战略发展、提名、薪酬、
审计、风险控制委员会,以提高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
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总经理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已形成了一套包
括矿业投资、房地产经营、人事、财务、行政管理的完整、高效的管理体系,为公司的规范
运作、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控体系,并随着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健全。2020 年
参照公司制定的《人力资源管理规定》,对人力资源招聘管理、行为规范管理、考勤与假期
管理、员工出差管理、员工福利补助管理、员工社保公积金管理、员工入转升离管理、员工
人事变动管理、员工退休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核算与发放管
理、试用期员工管理、薪酬管理等积极落实。公司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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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努力建立员工培训长效机制,储备高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建立完善的激励约束
机制,改进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促进企业团队的融合和发展。
3、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战略的核心,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倡导“诚信经营、务实共进、价
值体现”的企业精神,讲求诚信、务实、协作,追求“社会认同、企业发展、员工满意”的
经营理念。坚持“让生活更有价值”的核心价值观,培养员工积极拼博、乐观向上的人生价
值观;关注员工的生活环境,身心健康,提升员工的团队协作精神并通过组织全员活动,增
强员工的归属感及凝聚力。在任用和选拔人才时,秉承“唯才是举、德才兼备”的标准,努
力把团队建设成专业、富有活力和创造力的和谐团队。
4、风险评估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经营目标,公司根据既定的发展策略,结合不
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动态进行风险
识别和风险分析,并相应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5、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健全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充分重视对各层级管理人员的
信息披露合规性教育。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管理制度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
在指定媒体披露信息,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加强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公正性。
2020 年 4 月,因历史信息披露问题,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仍需加强。
6、项目开发及建设管理
2020 年公司针对房地产现有业务的进入尾盘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房地产各开发环节的
管控,严格把控开发建设进度及质量监督,通过制度建设对房地产开发各环节的管理更加深
入细致。
公司严格控制各项目分项成本支出,通过动态成本红线考核、控制,保证了整体成本红
线目标的落实;各相关业务部门加强了对各类合同专业性条款的逐项审查,降低合同风险;
通过优化设计,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7、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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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公司继续遵照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开发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等规定,对公司资产集中管理与控制、分级负责与监督的资产管理体制,掌握公司资产的构
成与使用情况,防止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8、销售及收款活动
2020 年,公司强化房地产公司的销售政策及销售费用控制。根据《营销管理办法》,考
核营销工作管理,加大费用控制,规范营销业务的操作。
9、合同管理
2020 年,公司遵循合同的管理措施,合同分层级审批、存档,完善合同动态台账,详
细记录合同内容、执行情况。
10、重大投资活动
公司 2020 年坚持审慎、安全、合法、有效的原则,根据投资目标和规划,合理安排资
金投放结构,科学确定投资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收购喜德深德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99.3737%股权事宜,按照审批
权限对相关股权转让及合作协议等进行了审批。
11、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有完善的关联交易管控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实行分权管理。
公司对关联交易有明确的信息披露要求,监事会履行关联交易的核查与监督。2020 年,公
司未有违规关联交易发生。
12、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审批权限及程序,严格控制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业务。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为喜德深德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不低于 10 年的长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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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 潜在错报的金额
重大缺陷 错报≧合并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重要缺陷 合并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报﹤合并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
额的 1%
一般缺陷 错报﹤合并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
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舞弊;
(3)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 潜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重要缺陷 合并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为重要
缺陷或一般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3)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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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对 2019 年度内控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1)2019年内控控制缺陷情况
①2015年5月,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李晓明持有的铁矿国际(蒙古)有限公
司、明生有限公司、蒙古新拉勒高特铁矿有限公司各100%股权,后签署了《意向协议书》按
照意向协议书的约定,支付了8000万美元的诚意金。鉴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该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后,国家资本市场环境和再融资、并购重组政策以及国内外矿业市场均发
生了较大变化,同时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已经届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未获得中国证
监会的批复,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与项目合作方李晓明先生友好协
商,决定终止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2017年7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李晓明先生承诺2017年11月12
日将8000万美元诚意金全额退还公司。盛杰(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声明函,为李晓
明先生退还8000万美元诚意金提供无条件连带保证责任。承诺到期后,公司及公司律师给李
晓明先生发送了要求其偿还欠款的催款函,并尝试与李晓明方多次沟通协商解决方案,未达
成一致意见。2018年5月,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并于2019年3月收
到仲裁结果,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判定我方胜诉。2019年7月,公司向北京市第一
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李晓明、盛杰(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强制执行,并对其采取了
限高令。2020年4月14日,公司向香港破产署申报债权,并完成债权登记手续。
公司未对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李晓明8,000.00万美元诚意金债权执行有效的确保资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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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的措施,合理预计应收李晓明诚意金债权未来现金流现值,未能公允、合理反映上述其他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对2019年度资产状况、运营成果的影响。
② 2015 年 8 月,为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外蒙古伊罗河铁矿项目,公司与伊
罗 河铁矿有限公司就铁矿前期勘探费用签署了《蒙古铁矿项目开发三方资金最高额借款合
同》, 并按照双方约定及指示将借款资金支付给佩思国际。借款到期后,鉴于公司终止了发
行股票 收购外蒙古伊罗河铁矿项目,中润资源要求佩思国际偿还借款,但佩思国际未能及
时全部偿 还。 2018 年 4 月,佩思国际与公司签署《还款协议书》,双方确认:截至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佩思国际尚欠中润资源借款本金 3,707 万元,利息 11,863,803.74 元,合
计 4,893.38 万元。佩思国际保证,在 2018 年 4 月 27 日前,向公司清偿全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的所欠利息 11,863,803.74 元;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向中润资源清偿全
部借款本金 3,703 万元及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所产生利息,按照年利率 10 %的利率计
算。《还款协议》还约定, 如佩思国际未能按照上述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则中润资源有权按
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以全部欠款为基数自佩思国际违约之日起向其计收延期支付违约
金,直至全部清偿之日时止。现约定还款期再次过期,佩思国际仍拖欠借款及利息未还。
2019 年 7 月 25 日,公司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被告佩思国际应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告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3,707 万元及
相应的借款利息。佩思国际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9 年 4 月 22 日,二审判决已下达,维
持原判。
公司未对其他应收款中应收佩思国际债权人民币 4,893.38 万元执行有效的确保资产
安全的措施,合理预计应收佩思国际债权未来现金流现值,未能公允、合理反映上述其他应
收款项坏账准备对2019年度资产状况、运营成果的影响。
(2)整改措施
针对李晓明欠款,公司已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债务人李晓
明破产案的进展情况,结案时间暂时无法预计,公司对其大部分债权面临不能收回的风险,
因此公司对其期末账面价值 35,757.20 万元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针对佩思国际的欠款,2019 年 7 月 25 日,公司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书》,被告佩思国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告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
款本金 3,707 万元及相应的借款利息。佩思国际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0 年 4 月 14 日,
二审判决下达,维持原判。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仍未收到佩思公司应偿还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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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考虑到债权回收的风险,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3,465.07 万元,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
失 4,893.38 万元,期末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0 元。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2020 年 4 月,公司因历史信息披露问题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目前,立案
调查正在进行中。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
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加强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培训,提升资金管理和担保意识,强化重大事项
后续监督与检查,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内部控制设计,发挥内部控制体制的效率
和效果,防范管理运作风险,促进公司战略的实现与持续健康发展。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卢涛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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