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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润资源: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23-03-29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其持有的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

司 100%股权、济南兴瑞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100%股权,与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新金国

际有限公司 51%股权进行置换。同时,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承接公司应付济南兴瑞商业运营

有限公司的 3,757.72 万元债务。本次重组无现金对价。(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

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

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紫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

持有的四川平武中金矿业有限公司 76%的股权及全资子公司中润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

四川平武中金矿业有限公司 145,237,801.28 元债权以468,237,801.28 元对价全部转让给紫

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5 日,四川平武中金矿业有限公司 76%的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变更至紫

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名下。

    上述出售的资产与本次重组置出资产、置入资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

    综上,在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第一次董事会召开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购买、出

售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的资产的情况,亦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重组标的资产属于相

同或相近的业务范围或其他可能被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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