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定 2018-01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 本 609,182,2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 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 00051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成景豪 廖荣 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 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 办公地址 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23 层 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23 层 传真 0838-2207936 0838-2301092 电话 0838-2207936 0838-2301092 电子信箱 chengjh2016@sina.com lrong1984@163.com 1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为氯碱化工企业,主导产品为 PVC 树脂和烧碱,报告期,公司主要从事 PVC 树脂与 烧碱的生产与销售。PVC 树脂作为基础化工原料,广泛运用于建筑、包装、电力电缆等行业, 与国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 报告期,公司精心组织,科学统筹开车负荷,保障企业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细化“产、 供、销”三线,通过科学管控,持续提升公司经济效益,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了高效、全 方位的信息采集和处理,使整个集团的人、财、物,资源管理达到了更为合理有效的配置,公 司保持了持续稳定向好发展态势。 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氯碱行业发展已由快速的规模扩张步入了 调整期、转型期,氯碱及相关产品呈现出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的特征,广泛寻求与下游企 业开展研发合作,对产品进行升级优化,寻求差异化竞争是氯碱企业未来突破的方向。 未来,公司将以效益、结果为导向,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同时,加快业务转型升级、加 强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力度,实现公司产品结构向高附加值领域转型,推进公司持续稳定向 好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 营业收入 1,728,148,686.40 1,534,154,237.70 12.65% 1,620,089,248.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523,563.62 58,074,772.25 16.27% 14,058,114.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9,133,816.05 50,724,835.93 56.01% -145,640,878.2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225,568.34 260,371,993.62 -82.63% 44,545,255.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08 0.0953 16.26% 0.02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08 0.0953 16.26% 0.02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06% 7.48% 0.58% 1.90%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减 总资产 1,500,774,383.98 1,321,705,270.12 13.55% 1,542,527,331.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53,110,721.99 803,526,899.67 6.17% 747,131,566.20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85,643,470.02 434,903,618.06 427,980,319.47 479,621,278.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147,178.36 10,042,131.93 3,283,050.56 28,051,202.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5,358,122.24 10,073,211.79 14,534,739.68 29,167,742.3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494,665.81 53,303,386.63 38,891,956.79 -1,475,109.2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 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普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前一个月末表决 通股股东总 56,437 51,942 权恢复的优先 0 0 普通股股东总 权恢复的优先股 数 股股东总数 数 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例 股份状态 数量 刘江东 境内自然人 13.05% 79,528,418 59,646,313 质押 79,520,000 深圳首控国际商 境内非国有 10.00% 60,918,239 0 质押 48,850,000 务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 德阳市国有资产 国家 3.54% 21,556,124 0 经营有限公司 汉龙实业发展有 境内非国有 2.06% 12,560,365 0 冻结 12,560,365 限公司 法人 陕西省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荣兴 1 号 其他 2.04% 12,437,580 0 证券投资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深圳市顺旺资产 境内非国有 1.65% 10,031,611 0 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 深圳市特发集团 国有法人 1.28% 7,798,809 0 有限公司 华澳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华澳稳 其他 1.03% 6,278,882 0 健 1 期证券投资单 一资金信托 黄鑫 境内自然人 0.90% 5,489,500 0 刘效敏 境内自然人 0.64% 3,889,82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说明 3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刘效敏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 (如有) 司股份 2,000,000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股 1,889,820 股,合计持股 3,889,820 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 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公司经营班子带领全体干部员工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的开展 各项工作,持续推动运营管控模式落地,以效益和结果为导向,科学调度生产、控制生产消 耗、强化资金管理、控制成本费用、狠抓技术创新,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 在夯实主业的基础上,公司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外合作投 资成立了教育公司,涉足教育产业;对外合作投资成立了物流公司,打造“大物流”格局, 为公司探索业务转型升级作了铺垫。 4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2,814.87 万元,实现净利润 6,752.36 万元,净利润较上 年同期相比增加 16.27%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利润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树脂产品 1,150,124,772.04 -18,862,120.72 -1.64% 12.19% -203.08% -3.42% 碱产品 495,926,505.19 303,519,029.38 61.20% 19.88% 60.69% 15.54% 其他产品 82,097,409.17 11,245,958.04 13.70% -13.88% -79.32% -43.35%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实施日存在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财 5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 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30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7 年及 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 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政 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 2006 年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 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3.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的规定执行。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15 号)之后,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 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将按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与四川省溢正锋物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四川金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与关联方首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柏子敏先生共同出资设立了金路育达教育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四川金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完成了收购罗江海诚运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罗江海诚运业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