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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路集团: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4-04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四川金
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局的责
任。监事局对董事局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局、监事局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1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局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
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
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
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2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公司主体生产企业
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和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 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93%;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86%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机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
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
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
信息系统、关联交易、生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
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及相关制度,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3
    公司董事局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
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A.重大缺陷:
    ① 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② 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③ 因会计差错导致监管机构处罚;
    ④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
改正。
    B.重要缺陷:
    ①发现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② 合规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
生重大影响;
    ③ 已向管理层汇报的重要缺陷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
有进行纠正;
    C.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制缺陷。
    2)定量标准
    根据该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公司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
的重要程度,确定缺陷等级标准。


                               4
                  图表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定量标准

       缺陷等级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利润总额潜在      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   错报≥利润总
错报              的 3%            总额的 5%                   额的 5%
资产总额潜在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
错报              的 0.5%          产总额的 1%                 额的 1%
经营收入潜在      错报<经营收入   经营收入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经营收
错报              总额的 0.5%      <经营收入总额的 1%         入总额的 1%
所有者权益潜      错报<所有者权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   错报≥所有者
在错报            益总额的 0.5%    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权益总额的 1%

           上述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①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
       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
           ②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潜在错报金额根据潜在错报率和相应会计科目同向累计发生额计算,
       潜在错报率根据错报样本数量和抽取样本总量确定。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A.重大缺陷:
           ①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②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③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给公司造成重大
       损失。
           B.重要缺陷:
           ① 民主决策程序不完善,公司管理未能防范重大失误;


                                       5
       ② 财产损失虽未达到或超过重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
  起董事局和管理层重视;
       ③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C.一般缺陷:
        ① 决策效率不高;
        ② 违反内部规章,但未构成较大损失;
        ③ 存在其他非重大、重要缺陷。
        2)定量标准
        根据该缺陷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确定缺陷等级标准。

           图表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定量标准

         缺陷等级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100 万元~营业收   营业收入的 1%~2%内   营业收入的 2%
                       入的 1%内                                 以上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
  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


                                       6
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
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
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随着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公司过往的内部监督
覆盖面存在一定的不足,报告期,公司对不足之处持续进行了完善并
优化了内部控制流程制度。针对经营决策预测与市场实际偏差、部分
工作流程相互协同效应不够等一般性缺陷,由于公司设有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
正措施,使得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
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
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7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通过内控检查,发现一些有待改进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不
构成实质性影响,内部控制评测中发现个别业务流程有待完善,操作
规范性有待提高,相关问题已基本得到整改、落实。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
体系,并得以有效执行,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业务活动合
法合规,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基本目标。2019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
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反馈纠正,加强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需要说明的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董事长(已经董事局授权):刘江东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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