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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路集团:监事局关于相关事项的意见2019-04-04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局
               关于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四
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局对公司 2018 年度
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
如下:
    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18 年度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违
规占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
的基本原则,从自身实际出发,建立了覆盖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内
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
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监事局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 关于公司《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意见
    监事局认为:公司 2018 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局对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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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意见
    监事局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
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其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提供担保的
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担保
行为可控;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五、关于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意见
    监事局认为: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系,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

    六、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局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有利于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局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要求。

    特此说明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局
                                           二○一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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