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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路集团: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27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19-27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5 日-2019 年 4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5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
期 21 栋 23 层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江东先生临时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
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03,558,824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16.99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01,084,542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16.59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2,474,28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406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532,3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32%;
反对 2,026,4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03,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670%;
反对 2,026,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2018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2
    同意 101,519,3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306%;
反对 2,039,4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90,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129%;
反对 2,039,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8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2018 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532,3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32%;
反对 2,026,4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03,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670%;
反对 2,026,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3
    同意 101,532,3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32%;
反对 2,026,4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03,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670%;
反对 2,026,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374,4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907%;
反对 2,184,3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0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46,0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099%;
反对 2,184,3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4
    同意 101,457,7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711%;
反对 2,101,0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2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29,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566%;
反对 2,101,0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4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520,0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313%;
反对 2,038,7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91,6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158%;
反对 2,038,7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8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5
    同意 101,532,3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32%;
反对 2,026,4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03,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670%;
反对 2,026,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532,3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32%;
反对 2,026,4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03,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670%;
反对 2,026,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
                                6
    2.律师姓名:王骏   王朕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金路集团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
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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