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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金路: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05-26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

规定,作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2.我们对被聘任者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教育背

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认为:被聘任者能够

胜任相关职责要求,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能力,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张宗俊 张奉军 叶玉盛

                                    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