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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金路:关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进展公告2020-09-23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0—48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减持
   公司股份超过 1%暨减持计划进展公告
       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减持公司股

份预披露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计划

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091,82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窗口期

除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183,645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上述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

份合计不超过 18,275,46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若减持期间公

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按比例不

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收到刘江东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告知函》,刘江东先生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22 日,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12,183,6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股份数

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公司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2020 年 9 月 21
   刘江东      大宗交易                             4.34      12,183,645       2%
                                 日、22 日


      自 2019 年 6 月 27 日,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

  限公司,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2,183,6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9,528,418        13.05%   67,344,773       11.05%

               其中:无限售条
                                   19,882,105         3.26%   16,836,193        2.76%
   刘江东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59,646,313         9.79%   50,508,580        8.29%
               份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董事锁定限售股。

      二、减持股份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江东
            住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9 月 21 日、22 日
股票简称              新金路                 股票代码                     00051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12,183,645                              2

        合   计                       12,183,645                              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选)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比例(%)
        刘江东                 79,528,418         13.05        67,344,773              11.05

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         49,078,365          8.06        49,078,365               8.06

     合计持有股份           128,606,783           21.11        116,423,138             19.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8,960,470         11.32        65,914,558              10.82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646,313          9.79        50,508,580               8.29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本次减持与
                           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未超出减持计划范
                           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董事锁定限售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刘江东先生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减持

  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刘江东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2.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2020 年 9 月 21 日数据)。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