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0—48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减持 公司股份超过 1%暨减持计划进展公告 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减持公司股 份预披露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计划 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091,82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窗口期 除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183,645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上述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 份合计不超过 18,275,46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若减持期间公 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按比例不 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收到刘江东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告知函》,刘江东先生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22 日,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12,183,6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股份数 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公司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2020 年 9 月 21 刘江东 大宗交易 4.34 12,183,645 2% 日、22 日 自 2019 年 6 月 27 日,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 限公司,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2,183,6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9,528,418 13.05% 67,344,773 11.05% 其中:无限售条 19,882,105 3.26% 16,836,193 2.76% 刘江东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59,646,313 9.79% 50,508,580 8.29% 份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董事锁定限售股。 二、减持股份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江东 住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9 月 21 日、22 日 股票简称 新金路 股票代码 00051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12,183,645 2 合 计 12,183,645 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选)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比例(%) 刘江东 79,528,418 13.05 67,344,773 11.05 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 49,078,365 8.06 49,078,365 8.06 合计持有股份 128,606,783 21.11 116,423,138 19.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8,960,470 11.32 65,914,558 10.82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646,313 9.79 50,508,580 8.29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本次减持与 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未超出减持计划范 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董事锁定限售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刘江东先生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减持 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刘江东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2.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2020 年 9 月 21 日数据)。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