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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金路: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8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0 年的工作中,
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密切关注上市公司事务,积极参与公司决
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报告期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张奉军        10         4             6        0    0         否
 张宗俊        10         5             5        0    0         否
 叶玉盛        6          1             5        0    0         否
 杜晓堂        4          1             2        1    0         否

    (二)报告期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张奉军                    1                         1
      张宗俊                    1                         1
      叶玉盛                    0                         0
      杜晓堂                    1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我们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日常沟通和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
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主动获取相关资料,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在
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慎判断,发表了客
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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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转让参股公司新疆融创城 25%股权事宜,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第十六次董事局会议,对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 2019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董事局换届
选举等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十一届第一次董事局会议,对公司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对公
司收购控股子公司金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宜,发表了表示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对公
司子公司成都金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成都合维德商贸有限公司全部
股权事宜,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对
公司注销控股子公司金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表示
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规范运作督促情况
    我们积极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密切关注外
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督促公司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确保公司治理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报告期,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利用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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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知识,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并独立地行使了表决权。
在日常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报告期信息披露工作进
行持续监督。
    (三)督促公司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完善同投资者的沟通机制,
提升投资者服务成效。
    五、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我们积极参与到公司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工作中,依据各专门委员会工
作规则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作用。
    (一)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按照《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
规定,在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积极参与,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二)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依照《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
员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工作,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局换
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薪酬情况进行了审定。
    (三)董事局战略委员会按照《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积极开
展工作,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持续发展积
极进行调研。
    六、培训学习情况
    任职期间,我们积极学习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
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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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独立董事:张奉军      张宗俊
                                     叶玉盛   杜晓堂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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