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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金路: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8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第五次董事局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十一届第五次
董事局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
规定,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
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2020 年度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违规占
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带强调事项段的无
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予以认可,认
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目前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专项说明》,作为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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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我们要求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保证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目前的内控体系运作、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鉴于目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资金量较大,为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发展,2020 年度公
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
目前实际经营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过必要的核查和问询,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遵循
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计提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过必要的核查和问询,我们就
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间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
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
    2.公司提供担保的下属子公司、孙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逾
期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担保行为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该担保事项。
    七、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已事前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我们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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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对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予以事前认可,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
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
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续聘其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及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
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八、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为充分调动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作用,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能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强化董事、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
我们同意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聘任公司董事局秘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董事局秘书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被聘任者任职资格进
行了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
基础上,认为被聘任者能够胜任相关职责要求,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和能力。




                           独立董事:张宗俊 张奉军 马天平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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