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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金路: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1-04-28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1—30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第五次
董事局会议、第十一届第四次监事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1,536,759.09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本年度无需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241,833,782.46
元以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4,115,058.71 元,2020 年度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 317,485,600.26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宏观经济形势,综合考

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尤其是资金面情况,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
稳定性,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
维护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目前外围疫情防控形势尚不明朗,全球性、地域性政治摩擦和
冲突导致的不确定性,导致经济复苏尚未达到预期,世界经济仍处于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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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之中,面临诸多不确定性,虽我国经济稳步复苏,长期向好趋势不会
改变,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经济发展依然面临较大压力。

氯碱行业得益于近几年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政策的实施,部分中
小氯碱企业陆续淘汰,但行业集中度在不断提高,在资源富集的西北等区
域,产业呈现越来越明显的规模化、大型化、长链化等特点,在东部、中

部和西南地区,产业多元化、延伸性和协同性发展更为明显,氯碱市场竞
争依旧十分激烈。
    (二)公司为氯碱化工企业,产品结构单一,尚不具备一体化循环经

济产业链,对市场依赖程度较高,受供求关系和市场波动影响较大,盈利
水平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外部环境,企业抗风险能力还较弱,公司在夯实主
业的基础上,持续探索业务转型升级,公司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
的资金需求量较大。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累
计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期末余
额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实施分
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目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大量资
金支持,故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及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
展,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目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资金量较大,为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发展,2020
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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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监事局意见
    监事局认为:鉴于目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资金量较大,为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公司 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
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其他说明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
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并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便利。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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