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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金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2021-07-03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1-53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6.5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
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7,9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最高成交价为
5.2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7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89,881,746.74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
条、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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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
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
日(2021 年 5 月 28 日)前 5 个交易日(2021 年 5 月 21 日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32,748,617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一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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