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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金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2021-09-04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新金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
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计划推出前征
求了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情形;
    2.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
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
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4.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
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该持股
计划草案及摘要等文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宗俊 张奉军 马天平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