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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金路: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2021-09-04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1—62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六次
临时董事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做大做强当地商贸物流产业,推进公司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

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投资设立四川金路贸易有限公司(暂定
名,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的公司名称为准),金路贸易公司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持股 100%。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增资入股贵州航瑞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金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泓投资”)

与贵州航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航瑞”)及其股东程飞、贵州

新创实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元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袁红龙、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公司、马潇、上海利

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州飞享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黄静、上海蔺航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增资协议》,金
泓投资拟2,500万元增资入股贵州航瑞,增资价格为6.31元/单位注册资

本,认购贵州航瑞396.20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入股完成后,金泓投资将持

有贵州航瑞8.62%股份。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新
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

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
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四川新
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工会全委(扩大)会议,就拟实施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进行了讨论并表决,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

    拟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彭朗、刘祥彬、成景豪、吴洋回
避了对本议案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
见。
    四、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新
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

效落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拟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彭朗、刘祥彬、成景豪、吴洋回
避了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五、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局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事项:
    1.授权董事局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
    2.授权董事局办理本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
股计划或协议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
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
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及本持股计划终止后的
清算事宜。
    3.授权董事局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做出决定。
    4.本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局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做出
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局办理本持股计划所涉资金账户的相关手续及购买股票
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局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7.授权董事局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8.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清算完
毕之日。
    拟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彭朗、刘祥彬、成景豪、吴洋回
避了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
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
   以上第三、四、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一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