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2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 形;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违规担保 的情形。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等情况。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罗宏 曹昱 马天平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